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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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泉州市杰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贤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
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安溪县金谷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的委托对安溪县金谷镇村级微型消防站建设设备采购 ***;进行***;询价 采购,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采购编号:FJZY[****]AX***
二、项目名称:安溪县金谷镇村级微型消防站建设设备采购
三、项目内容:详见询价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注册后查看0.**),凡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年8月**日起至****年8月**日截止。
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时,下午**:**~**:**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8月**日**:**(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年8月**日**:**(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安溪县金谷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将公布于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asy-prt.com/home,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安溪县金谷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
联 系 人:苏先生***;***;***;***;***;***;***;***;***;***;***;***;***;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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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安溪县行政中心6号楼B幢4楼***
联系人:小黄 ***; ***; ***; ***; ***; ***;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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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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