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仙游县鲤南西华路(来洋路~西三路)市政道路工程澄清公告第(2)次
公告变更
福建省
公告内容
仙游县鲤南西华路(来洋路~西三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通知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2、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