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软件园二期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软件园二期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厦思发改投[2024]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开元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思明区软件园二期,北至虎仔山路,南至观日路,西至金山路,东至环岛干道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更新软件园二期园区室外消防管网(不含室外消火栓系统)及其相应的阀门组件,拆除及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5005.68㎡、拆除及恢复人行道10064.53㎡;更新2座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柜及配套管道组件;更新屋顶消防水箱、屋顶管道及稳压设备。工程造价约24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更新软件园二期园区室外消防管网(不含室外消火栓系统)及其相应的阀门组件,拆除及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5005.68㎡、拆除及恢复人行道10064.53㎡;更新2座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柜及配套管道组件;更新屋顶消防水箱、屋顶管道及稳压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 ) ,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更新软件园二期园区室外消防管网(不含室外消火栓系统)及其相应的阀门组件,拆除及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5005.68㎡、拆除及恢复人行道10064.53㎡;更新2座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柜及配套管道组件;更新屋顶消防水箱、屋顶管道及稳压设备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约2400万元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 元 。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7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联合体投标:
3.3.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21 09:00:00 至 2025-03-14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版本号V5.0.0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3-14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4号海西金谷广场T4号楼5层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fhw@xmsmkg.com
电话: 注册后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傅豪威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68号1002、1003单元
邮编: 361008
电子邮箱: zx5065199@163.com
电话: 注册后查看
传真: 注册后查看
联系人: 黄小文、华小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
联系电话: 注册后查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软件园二期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招标图纸有变更,为便于投标人查阅,招标人统一重新发布,原发布的招标图纸作废,以本次答疑发布的招标图纸为准;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答疑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为2025年3月4日)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平台本次答疑“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附件管理中下载相关资料。 2、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7条3.1(10)“(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修改后内容中的第?点“?承包人同意工程、材料检测工作由发包人委托实施。承包人同意工程、材料检测服务费用根据发包人委托的检测单位提供的经承包人、监理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发包人审批的依据资料(如检测报告、检测清单、检测合同、取费文件等)进行计取。承包人同意工程、材料检测服务费用由发包人按闽建质安协检[2023]第3号《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为基数*85%(下浮率为暂定,按实计取)计取,最终金额按实结算,以发包人出具的审核结论为准(若须由财政部门进行财务决算的,以财务决算金额为准),且不得超过概算批复的金额,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检测检验单位,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当期进度款或结算款(决算款)中扣除。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审核后的工程、材料检测服务费用结算审核结果(若须由财政部门进行财务决算的,以财务决算金额为准);”内容删除。 3、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中的第②、③、④、⑤条内容修改如下:“②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除预付款和人工费以外其他工程进度款(以下称“其他工程进度款”)的方式和时间:A .发包人按银行转账的方式按月支付其他工程进度款; B .毎次实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其他工程进度款额=当期发包人核准完成工程量对应造价的80%﹣当月需扣回的预付款﹣已支付的人工费。③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预付款、人工费和其他工程进度款合计累计支付至发包人核准进度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5%。④发包人在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审核中心出具竣工结算审核结论书28天内按审核结果支付至结算价的 97%。(审核结算价为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审核中心出具竣工结算审核结论书的审核金额);保修金为审核结算价的3%,在保修期满且无质量异议后 28 天内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无息返还。若承包人已提交履约担保的且履约担保的保证期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的,或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则发包人不再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⑤承包人确认: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工作所需的各项费用、利润及税费均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监制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且不属违约;当发包人付款至结算价的97%,承包人应提供合法税务监制发票,发票的金额=审核结算价100%,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且不属违约。承包人确认,发包人向承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列明的银行账户支付相应款项,即视为发包人已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相应的付款义务。” 4、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3月21日10 时15分00秒。 (以下无内容) |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3月4日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