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区拥堵及隐患治理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区拥堵及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含概算)的复函》(泉发改审〔****〕**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泉发改〔****〕***号)有关规定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万元,本项目拟对四个交通节点进行提升改造:1.江滨南路辉映江山节点:新增信号控制,对交叉口进行渠化展宽,打通锦朵朵幼儿园至交叉口的慢行通道,完善路口安全设施,2.海韵街-美仙路节点:新增信号控制,完善路口安全设施配套。3.金庄街-安吉路节点交通:新增信号控制,优化西侧道路及地块的进出口,完善路口安全设施配套。4.桥南立交区域(望江路-G***)节点:优化望江路口交通,新增非机动车道、打通G***-望江路的慢行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电力井改造、通信井改造、路灯工程、排水工程、雨水管道清淤、景观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交信工程等改造;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拟对江滨南路辉映江山节点、海韵街-美仙路节点、金庄街-安吉路节点、桥南立交区域交通改善(望江路-G***节点)慢行交通改善提升节点等四个节点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电力井改造、通信井改造、路灯工程、排水工程、雨水管道清淤、景观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交信工程等改造。道路等级包括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排水管最大管径DN***,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注册后查看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的通知(闽建〔****〕3号),删除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4条款中“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③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年**月**日**:**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5号),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2)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号,邮编:3注册后查看0
电子邮箱:/
电 话:***注册后查看****,传真:/
联 系 人:杨先生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辅路****号盛荣广场3#楼**层,邮编:3注册后查看0
电子邮箱:3注册后查看**@qq.com
电 话:****-2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传真:3注册后查看0
联 系 人:周聪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A栋6层、7层
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6
泉州市区拥堵及隐患治理工程
澄清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泉州市区拥堵及隐患治理工程(招标编号:泉建招字〔****〕***号),现发布澄清修改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 **.3 /**.1 | 定标方式 |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个 |
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其他第**条修改为:“施工期间所需的占用道路、临时交通管制均由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向道路、交警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相关审批手续,承包人应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应向有关部门及时缴交费用,逾期不交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追究承包人责任,承包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6项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6 | 7.2 | 抽取中标候选人 方法 |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有效投标人名单及其对应的号码。 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公开抽取其中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
4、通用本数据补正表第2项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本内容 | 补正后内容 |
2 | 《通用本》“第 8 章投标 文件格式 说明 4 ” | 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 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企业提供的人员社保缴费证明在招标文件约定的缴费期间,存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缴纳社保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本澄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