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XM****-TZ****
二、项目名称:导向标识系统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思明园**号***室之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总价 |
导向标识系统改造项目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批 | 1注册后查看6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美玲、陈碧娥、欧朝龙、熊友霞、姜宇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0.****万元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费率[0―***] 1.5%(***-***]1.1%;注: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供应商支付。2、中标供应商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3、经评审,若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代理服务费按照上述服务收费标准下浮**%进行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定标日期(确定成交日期):****年**月**日
3、本项目信息公告日期:****年**月**日
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5、其他:
未中标供应商可与我司联系退还保证金;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5注册后查看7。本项目如果有要求供应商递交样品的,请各供应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小时内清退投标/报价样品,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投标/报价样品。
友情提醒:欢迎投标人(报价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态度的投诉请联系综合部黄经理(电话:****-5注册后查看6),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号
联系方式:黄超群,****-**9注册后查看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先生、黄小姐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9月**日